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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馥華(百萬暢銷小說家) / 專文推薦
專業律師團隊 × 藝術傳媒第一品牌
敬業、專注,滿懷熱忱,
「匠人精神」訴求完美,並以此成就自我,
正是文創工作的核心價值;
當個人事業尋求轉型、提升並擴大格局,
想要智慧財產永續經營,
開公司就成了文創工作者的絕佳首選,
不可不知的法規、重要概念與程序,盡在本書!
「文創業者的主要產出是智慧財產權,公司因為具備法人地位,可以取代創作者成為文創智財權的權利人,使得IP可以集中有效管理、運用。因此,開公司非常適合作為文創業者從職人、匠人轉型為企業家的第一步。」
劉承慶律師依序由「創意開業」、「智財維護」以及「疫情時期」等三大面向之下,最需要注意的20個重點,並附錄2021最新發布的《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》,提供藝文產業工作者從創作、創業到經營管理,簡潔流暢且實用的指引。
■各界好評(以下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)
王騰崇(策展人/導演/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事)∣文創產業人!你如果還困頓得找不到走進商業永續經營的門路?劉承慶律師的這本書,直接是一本清晰的門路指南。
江雅綺(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)∣身兼電影製作人與執業律師的雙重身分,作者劉承慶律師就是「文創遇上法律」的最佳代言人。從開公司到智財權,文創工作者遇到的法律問題,都可以在這本法律寶典中得到解答。
李東明(中國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副教授兼系主任)∣「創業維艱、守成不易。」劉承慶律師深入淺出地分享了文創之路上各階段所需的種種知識,實用的好書值得推薦。
林正盛(電影導演)∣我作為一個導演,拍了5、6部電影後,2002年才跟幾個電影工作伙伴,一起成立公司。當時我們對成立公司完全沒概念,能參考的都是生硬法律文字,真是難以讀懂,當時如果《當文創遇上法律:從匠人到企業》這本書出版了,一定讓我們很快就能使公司上軌道。本書作者劉承慶身為專業法律人,且又熱愛電影,甚至不務正業斜槓人生從事電影製作工作,更用他有溫度的文字,寫出這本堪稱文創工作者成立公司最需要的工具書。
張瑞星(南臺科技大學商管學院院長)∣承慶是親身從律師跨入文創領域的實踐典範,他以自身的法律專業融合文創的從業經驗,自能透過本書提供文創業在創業過程及智財管理上解決痛點的良方。
游惠貞(策展、版權經紀)∣在影視創意圈裡,承慶律師是個獨特的「存在」,他是大家天南地北聊完後,需要落實構想時第一個想到的人。所謂隔行如隔山,承慶律師就是那座山,是分隔創作者與「企業」的中介,不過他應該更習慣被當作是「靠山」,遇到與實質經營有關的疑難雜症,我們與其說是去請教他,更常做的是直接把難題丟給他!恭喜他出書,日後當影視創意圈「推坑」他時,這本書當可做為創意人進入產業的入門基本功。
詹馥華(《一杯熱奶茶的等待》原著作者/電影編導)∣我不是因為劉律師是律師才信任他,我是因為律師是劉律師所以信任他。
蔡志孟(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副校長)∣想創業的人都需要讀的一本書,想拿腦袋裡的創意創業的文創工作者更是非讀不可!
專業律師團隊 × 藝術傳媒第一品牌
敬業、專注,滿懷熱忱,
「匠人精神」訴求完美,並以此成就自我,
正是文創工作的核心價值;
當個人事業尋求轉型、提升並擴大格局,
想要智慧財產永續經營,
開公司就成了文創工作者的絕佳首選,
不可不知的法規、重要概念與程序,盡在本書!
「文創業者的主要產出是智慧財產權,公司因為具備法人地位,可以取代創作者成為文創智財權的權利人,使得IP可以集中有效管理、運用。因此,開公司非常適合作為文創業者從職人、匠人轉型為企業家的第一步。」
劉承慶律師依序由「創意開業」、「智財維護」以及「疫情時期」等三大面向之下,最需要注意的20個重點,並附錄2021最新發布的《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》,提供藝文產業工作者從創作、創業到經營管理,簡潔流暢且實用的指引。
■各界好評(以下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)
王騰崇(策展人/導演/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事)∣文創產業人!你如果還困頓得找不到走進商業永續經營的門路?劉承慶律師的這本書,直接是一本清晰的門路指南。
江雅綺(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)∣身兼電影製作人與執業律師的雙重身分,作者劉承慶律師就是「文創遇上法律」的最佳代言人。從開公司到智財權,文創工作者遇到的法律問題,都可以在這本法律寶典中得到解答。
李東明(中國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副教授兼系主任)∣「創業維艱、守成不易。」劉承慶律師深入淺出地分享了文創之路上各階段所需的種種知識,實用的好書值得推薦。
林正盛(電影導演)∣我作為一個導演,拍了5、6部電影後,2002年才跟幾個電影工作伙伴,一起成立公司。當時我們對成立公司完全沒概念,能參考的都是生硬法律文字,真是難以讀懂,當時如果《當文創遇上法律:從匠人到企業》這本書出版了,一定讓我們很快就能使公司上軌道。本書作者劉承慶身為專業法律人,且又熱愛電影,甚至不務正業斜槓人生從事電影製作工作,更用他有溫度的文字,寫出這本堪稱文創工作者成立公司最需要的工具書。
張瑞星(南臺科技大學商管學院院長)∣承慶是親身從律師跨入文創領域的實踐典範,他以自身的法律專業融合文創的從業經驗,自能透過本書提供文創業在創業過程及智財管理上解決痛點的良方。
游惠貞(策展、版權經紀)∣在影視創意圈裡,承慶律師是個獨特的「存在」,他是大家天南地北聊完後,需要落實構想時第一個想到的人。所謂隔行如隔山,承慶律師就是那座山,是分隔創作者與「企業」的中介,不過他應該更習慣被當作是「靠山」,遇到與實質經營有關的疑難雜症,我們與其說是去請教他,更常做的是直接把難題丟給他!恭喜他出書,日後當影視創意圈「推坑」他時,這本書當可做為創意人進入產業的入門基本功。
詹馥華(《一杯熱奶茶的等待》原著作者/電影編導)∣我不是因為劉律師是律師才信任他,我是因為律師是劉律師所以信任他。
蔡志孟(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副校長)∣想創業的人都需要讀的一本書,想拿腦袋裡的創意創業的文創工作者更是非讀不可!
- 推薦序:永不嫌遲!完善你的創作標配/《一杯熱奶茶的等待》原著作者暨電影編導 詹馥華
- 書系緣起:活學活用法律,成為悠遊法內、享受保障的文創工作者/劉承慶 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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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1 創意立業必開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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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文創工作者創新創業,為什麼要開公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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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公司才是現代商業中的首要角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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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管理IP、財務責任獨立都是公司的專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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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一人也可以開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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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什麼是公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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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公司是營利性社團法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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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公司具備法人資格,可用自己名義享權利盡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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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公司是匯集人、錢與資源的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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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公司是事業永續經營的基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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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文創創新創業,為什麼開公司比較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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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告別人治,邁向法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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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作為IP的單獨擁有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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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控制責任,降低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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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公司並非脫免責任鑽法律漏洞的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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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開公司在稅務與投融資活動方面有何優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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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公司可合法節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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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與投融資商業機制接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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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創業時要選擇哪一種公司組織型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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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有限公司vs.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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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比較適合選擇有限公司的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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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比較適合選擇股份有限公司的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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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魚與熊掌可以兼得: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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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文創創業開公司要考慮哪些問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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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公司資本應有合理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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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堅強團隊才是創業成功之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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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設立公司要注意哪些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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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慎選股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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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不要做虛偽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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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認真規劃公司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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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個人與公司財務務必分道揚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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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公司資本要多少錢?沒錢或只能出少少錢可以當股東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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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法律並無限制公司資本額下限,但要注意其他法律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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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財產、技術或勞務也可作為出資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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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無面額股/超低面額股可以用小錢拿大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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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公司資本額多寡的其他決策考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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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董事長、董事、監察人、總經理、執行長……,這些職位有何不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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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公司經營團隊的基本結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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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董事長、董事、經理人都是公司負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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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經理人的職權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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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監察人只能監督公司而不能參與公司營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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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公司名稱是否應該同時註冊為商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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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太空軍商標權也被搶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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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商標遭搶註可依《商標法》主張權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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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預防搶註之道:超前部署預先申請註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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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2 維護智權樂享獲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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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文創創業如何保護、管理與運用智慧財產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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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商標權是著作權以外最重要的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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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以公司作為保護、管理與運用IP 的主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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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如何利用公司建立智慧財產權系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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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公司作為著作權擁有者,管理與運用都方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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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公司智慧財產權管理以法律文件管理為起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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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智慧財產權契約的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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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公司的「創意」要如何維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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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使創意受到著作權保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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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使創意成為營業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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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與聽取創意的人簽署保密合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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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專屬授權、非專屬授權、獨家授權是什麼意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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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專屬授權幾乎等同賣斷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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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非專屬授權宜注意是否有再授權之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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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獨家授權法律並未定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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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如何簽訂文創授權契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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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法律規定的著作財產權不易掌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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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授權其實很自由,契約可依交易目的逕行約定授權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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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授權的基本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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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文創商品授權要注意哪些問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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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著作財產權是利用著作方式的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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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文化內容商品產銷可能涉及多元的著作財產授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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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授權不明確,等於未授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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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從授權目的出發處理授權契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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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文創商品出了國還受到著作權保護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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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文創商品享有著作權保護之關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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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著作權保護採創作保護主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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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著作權登記制度各國大同小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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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著作權維權首應設法證明自身為權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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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·提早發表時間與創作歷程資料管理是維權關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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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、文創品牌在海外如何尋求商標權保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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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商標保護採註冊主義,申請註冊完成才享有商標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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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商標審查耗時且搶註情形嚴重,產品上市前宜先行申請註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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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商標權由自己或本地代理商享有利弊互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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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制定商標授權條款有訣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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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、承接政府的藝文採購案,可以爭取哪些智財權的權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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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《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》已於2021年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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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藝文採購保障辦法僅限於政府採購,民間採購仍回歸商業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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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3 疫情下的權益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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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、契約中的訂金條款及其法律效力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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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·我國《民法》中有關定金效力的規定:「證約定金」與「違約定金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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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·定金效力不限於《民法》規定,仍得以契約約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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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訂金與分期付款首期款性質不同,應以契約明文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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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·疫情下訂金條款之解釋與爭議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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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附錄 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(民國110年10月5日發布)
- 出版地 : 臺灣
- 語言 : 繁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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