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0人評分過此書
在僅部分採用現代司法制度的日治時期,
台灣人以怎樣的法院活動,展現其轉變中的法律觀?
台灣於1895年改由日本統治,過去「去衙門打官司」的台灣人,也開始改口稱「去法院相告」。面臨傳統中國式與近代西方式兩種國家法制的更替,人們的「司法正義觀」是否已被引導至新的方向,或仍延續著舊有觀念?這項法律觀的轉型,會因不同的社經階層、地域、性別等而有差別嗎?
本書先從制度面及其整體運作,指出「現代」的司法裁判相較於「傳統」的斷罪聽訟,存在著判調分立、審辯分立、審檢辯分立,以及行政司法分立等司法正義觀上的差異,但兩者在日治台灣國家法上卻不時相互交織。接著將《日治法院檔案》運用於法實證研究,收集日治時期台北地方法院數萬份民刑事判決所載個案資料(年代、案由、當事人特質〔性別、法律上屬性、住所地〕、訴訟代理人特質、訴訟結果等),當做變數而為編碼。再藉由上述變數交叉分析的結果,詮釋人們的司法正義觀可能已有怎樣的轉變。本研究發現,日治50年確實開啟了台灣人司法正義觀從傳統走向現代的路徑,但前進的步伐,亦即轉型的程度,猶相當有限,處處可見傳統司法正義觀的遺緒。
作為本書論述基礎的台灣法律史,讀者亦可參閱臺大開放式課程:「台灣法律史──從前不教的一門課」(https://www.youtube.com/playlist?list=PLtjIhZFq3QoFXnsE_LfLsDeRg0bgBmfrh)
台灣人以怎樣的法院活動,展現其轉變中的法律觀?
台灣於1895年改由日本統治,過去「去衙門打官司」的台灣人,也開始改口稱「去法院相告」。面臨傳統中國式與近代西方式兩種國家法制的更替,人們的「司法正義觀」是否已被引導至新的方向,或仍延續著舊有觀念?這項法律觀的轉型,會因不同的社經階層、地域、性別等而有差別嗎?
本書先從制度面及其整體運作,指出「現代」的司法裁判相較於「傳統」的斷罪聽訟,存在著判調分立、審辯分立、審檢辯分立,以及行政司法分立等司法正義觀上的差異,但兩者在日治台灣國家法上卻不時相互交織。接著將《日治法院檔案》運用於法實證研究,收集日治時期台北地方法院數萬份民刑事判決所載個案資料(年代、案由、當事人特質〔性別、法律上屬性、住所地〕、訴訟代理人特質、訴訟結果等),當做變數而為編碼。再藉由上述變數交叉分析的結果,詮釋人們的司法正義觀可能已有怎樣的轉變。本研究發現,日治50年確實開啟了台灣人司法正義觀從傳統走向現代的路徑,但前進的步伐,亦即轉型的程度,猶相當有限,處處可見傳統司法正義觀的遺緒。
作為本書論述基礎的台灣法律史,讀者亦可參閱臺大開放式課程:「台灣法律史──從前不教的一門課」(https://www.youtube.com/playlist?list=PLtjIhZFq3QoFXnsE_LfLsDeRg0bgBmfrh)
1960年出生於台灣台南市。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,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臺大講座教授、歷史系兼課、出版中心主任,並為中央研究院台史所暨法律所合聘研究員。研究領域為台灣法律史、傳統中國法、法律與社會之研究。曾任國科會人文處法律學門召集人、台灣法學會理事長,獲教育部學術獎、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三次、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終身成就獎等。著有:《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》(英文版:Legal Reform in Taiwan under Japanese Colonial Rule, 1895-1945: The Reception of Western Law,另有日文版)、《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:從「內地延長」到「自主繼受」》、《台灣人的國籍初體驗:日治台灣與中國跨界人的流動及其法律生活》(合著)、《台?法????日本的要素》(日文)、《具有歷史思維的法學:結合台灣法律社會史與法律論證》、《臺灣檢察史:制度變遷史與運作實況》、《台灣法的世紀變革》、《台灣法的斷裂與連續》、《台灣法律史概論》、《台灣法律史的建立》、Translation, Codification, and Transplantation of Foreign Laws in Taiwan、The Legal Development of Taiwan in the 20th Century: Toward A Liberal and Democratic Country等。
- 自序
- 圖次
- 表次
- 緒言
-
第一章 傳統與現代交織的國家法制及其運作
-
第一節 民事紛爭「判調分立」觀念的導入及轉譯後法制
-
第二節 民事「審辯分立」的新制度與舊觀念
-
第三節 刑事「審檢辯分立」的模糊化或否定
-
第四節 「行政司法分立」不受尊重
-
-
第二章 以人民的法院活動探究其司法正義觀
-
第一節 研究上假設
-
第二節 分析之單元
-
第三節 變數之說明及其運用
-
-
第三章 使用法院而體驗依法審判
-
第一節 案件類型與使用法院之間的關係
-
第二節 住所地與使用法院之間的關係
-
第三節 當事人屬性與使用法院之間的關係
-
-
第四章 使用辯護士而體驗審辯分立
-
第一節 當事人屬性與使用辯護士之關係
-
第二節 原告與被告的使用辯護士
-
第三節 非自然人的各種團體的使用辯護士
-
第四節 促使當事人使用辯護士的其他因素
-
-
第五章 與檢察官對辯而體驗審檢辯分立
-
第一節 日治時期刑事司法概況
-
第二節 年代與接觸專業檢察官之關係
-
第三節 略式命令與審檢辯分立之關係
-
- 結論
- 附錄:《日治法院檔案》的整編及運用
- 參考文獻
- 索引
- 出版地 : 臺灣
- 語言 : 繁體中文
- DOI : 10.6327/NTUPRS-9789863502142
評分與評論
請登入後再留言與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