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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序 謝博生
- 序 陳聰富
- 序 吳俊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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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編導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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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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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告知義務的相關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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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告知義務的主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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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告知義務的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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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告知義務的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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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告知義務的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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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同意書的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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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違反告知義務的法律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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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結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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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編告知義務相關論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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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告知義務的主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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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告知義務的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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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告知義務的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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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病理檢查報告的告知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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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告知義務的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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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告知義務的審查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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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同意書在刑事訴訟的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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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告知義務的民事舉證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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玖、告知義務的因果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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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、告知義務vs.消費者保護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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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編告知義務 case summari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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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違反告知義務最高法院判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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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醫師未獲得病患同意逕行手術之法律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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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侵入性醫療之告知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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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影響醫師告知範圍之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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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告知義務vs.注意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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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告知義務的主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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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護士為病患進行衛教是否等同醫師已善盡告知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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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醫療法中醫療機構的告知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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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告知義務的履行,是否僅限醫師始得為告知義務的主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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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告知義務的履行,是否僅限主治醫師始得為告知義務的主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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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告知義務的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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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病患意識清楚,告知義務之履行,是否僅能針對本人為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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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病患意識清楚,告知義務之履行,是否仍須包含病患家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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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告知義務的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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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醫師對於罕見併發症的告知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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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使用非醫療常規方式為病患治療,告知內容應為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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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診斷與治療的告知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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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對於非醫療主給付的檢查,是否有告知義務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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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對於非醫療主給付的檢查,是否有告知義務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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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替代治療方式的告知是否屬醫師的專業裁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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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法定說明義務之履行是否僅限侵入性治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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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醫師於術中更改手術的內容及範圍之法律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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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告知義務標準的證據審酌法律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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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病理檢查報告的告知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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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醫師未善盡告知義務vs.病患未回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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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血液檢驗報告的告知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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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告知義務的審查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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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手術同意書的簽立vs.善盡告知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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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手術同意書應填載事項未填載時,是否影響告知義務之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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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手術同意書無主治醫師之簽名是否影響告知義務之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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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告知義務的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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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告知義務的方式是否僅得以口頭方式為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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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告知義務的方式是否能單純以書面方式為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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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病患簽立手術同意書前,應給予的審閱期間為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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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同意書的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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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手術同意書在訴訟上的證明力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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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手術同意書在訴訟上的證明力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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玖、告知義務的因果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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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醫師違反告知義務vs.損害賠償之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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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民事損害賠償之責vs.刑事業務過失之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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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一醫學名詞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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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二法律名詞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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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三行政院衛生署函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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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署醫字第09300218149號函,民國93年10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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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署醫字第87064088號函,民國87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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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署醫字第83012995號函,民國83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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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四相關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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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師法(民國98年05月13日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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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療法(民國98年05月20日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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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醫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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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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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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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出版地 : 臺灣
- 語言 : 繁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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